因工作需要,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需采购“广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高坪镇标段(一期)”的第三方检测服务,特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广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高坪镇标段(一期)。
二、项目简介:
1.工程概况:在广汉市高坪镇新建自来水配水管道约176.1 公里,巩固提升广汉市高坪镇园龙村等7个村社的生活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并预留南丰镇、金轮镇部分村社的用水管道接口。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实施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广汉市高坪镇。
3.项目投资:一期工程为2960.91万元。
4.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及债券。
5.服务范围:负责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按水利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编制检测工程量清单、检测工作计划,出具检测报告。
6.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三、最高限价:9.8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服务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水利工程(除大型)乙级及以上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2.服务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询价前应充分了解本《询价通知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递交报价函将视为服务供应商完全响应本《询价通知书》。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4年3月11日10:30(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广汉市房湖路28号。
3.供应商需按照本通知书第六条所列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于询价截止时间前【2024年3月11日10:30(北京时间)】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未盖章、未密封或标注错误、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报价文件均不被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电子投标或通过邮寄方式递交。
六、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期限、资质需在有效期内且资质不得低于本通知书第四条的资质要求。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的,本项提供资料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供应商须按上述1-4的顺序依次装订)
七、成交标准:
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总价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询价人有权直接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注: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工程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八、合同(详见附件3)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8-5255969
附件:
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