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汉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需采购广汉市连山镇龙泉村土地整理项目机械租赁服务,特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广汉市连山镇龙泉村土地整理项目机械租赁服务。
二、项目简介:
1.服务地点:广汉市连山镇。
2.服务内容:机械租赁服务,按询价人要求组织11台挖掘机(含机械操作人员)到场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经整理后的土地基本平整、便于旱生农作物的耕种。机械型号、数量如下:
(1)斗容量≥1.6m³的挖机2台;
(2)斗容量≥1.3m³的挖机1台;
(3)斗容量≥0.6m³的挖机2台;
(4)斗容量≥0.28m³的挖机6台。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止(预计工期为10日历天,单台机械每天工作时间约8小时)。
4.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组织机械到场并按询价人要求开展工作;
(2)机械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且具备与该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能力;
(3)进出场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同1台机械仅计1次。
三、最高限价:23.89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服务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经营范围应包含机械租赁服务等相关内容,经营期限需在有效期内。
2.服务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询价前应充分了解本《询价通知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递交报价函将视为服务供应商完全响应本《询价通知书》。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4年3月11日9:30(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广汉市房湖路28号。
3.供应商需按照本通知书第六条所列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于询价截止时间前【2024年3月11日9:30(北京时间)】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未盖章、未密封或标注错误、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报价文件均不被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电子投标或通过邮寄方式递交。
六、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2.经营范围与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相符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的,本项提供资料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供应商须按上述1-4的顺序依次装订)
七、成交标准:
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总价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询价人有权直接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注: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工程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八、合同(详见附件3)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汉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8-5255969
广汉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