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经营方式改变,原使用的清洗吸污车(15m3)短期内暂不考虑使用,拟对外出租。车辆配置详见附件,特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清洗吸污车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一)地点:广汉市。
(二)使用要求内容:
1.只能在广汉境内使用,如确因需要前往其他城市,需经兴鑫水务公司同意后前往。
2.使用方丢失牌照或其他有关证件的,应及时补办并承担相关补办费用。
3.使用方应安全文明驾驶租赁车辆,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禁止违法使用租赁车辆(严禁从事运输倾倒毒品、爆炸物等违禁品,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偷排偷放污水等违法犯罪活动)。使用方驾驶员需具备合法驾驶资格,需严格依法依规驾驶租赁车辆(驾驶员资料留存兴鑫水务公司备案)。严禁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驾驶租赁车辆。
4.使用方应严格按照吸污车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对车辆进行操作及定期检查。
5.兴鑫水务公司仅承担车辆保险费,使用方自行承担车辆租赁期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的驾驶员成本、消耗品燃油费、停车费、洗车费、路桥费、维修费、保养费、车辆年审费、违章处罚费等费用。
6.使用方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停车场内,自行负责财产安全。因使用方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灭失等情形的,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7.使用方若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联系医院、交警、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同时告知兴鑫水务公司,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使用方应积极主动参与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
8.因使用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及人员伤亡的,由使用方自行承担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经济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9.因使用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的,由使用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责任。
10.兴鑫水务公司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车辆违章责任及罚款。若因使用方原因未按规定及时处理违章给兴鑫水务公司造成损失的,由使用方负责赔偿。
11.车辆交接均须到兴鑫水务公司指定地点,兴鑫水务公司不提供驾驶人员接派车辆。
12.使用方严禁擅自转租、转借、抵押、质押、变卖或拆改车辆。
(三)要求:
1.按照相关规范及检测标准要求对设计图纸范围内各类材料及结构实体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等,并出具完整的检测报告,现场指导施工自检和见证取样,试验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应满足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需求的范围及深度。
3.租赁期限:1年。
4.报价要求:固定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成本、消耗品、燃油费、停车费、洗车费、路桥费、维修费、保养费、车辆年审费、违章处罚费等费用。
三、最低限价:8000.00元/月,合计96000元/年。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询价前应充分了解本《询价通知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递交报价函将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本《询价通知书》。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8日10:30(北京时间)
2.递交询价资料地点: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广汉市贵阳路二段103号)。
3.供应商需按照本通知书第六条所列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文件递交须在询价截止时间前【2025年5月8日10:30(北京时间)】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未盖章、未密封或标注错误、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报价文件均不被接受。
六、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三份):
1.封面;
2.报价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承诺函;
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表。
七、成交标准:
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询价人有权直接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注: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工程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八、合同(详见附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汉市贵阳路二段103号
邮编:618300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512817607
附件:附件1.docx
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