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需采购建筑垃圾、建筑固废物加工厂回填范围勘察及回填方量测算服务商,特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采购建筑垃圾、建筑固废物加工厂回填范围勘察及回填方量测算服务商。
二、项目简介:
1.服务地点: 广汉市。
2.服务内容:为保障广汉市招商引资用地要求,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加工厂所在地块计划于近期被广汉市收储中心收储,弘源公司公司拟对加工厂整体资产(房屋建筑物、土地及机器设备)进行处置。对加工厂所在地块原坑塘内存料连砂石范围进行勘察并对回填方量进行测算。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编制完成《勘察回填方量测算报告书》。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报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营业执照);(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丙级及以上相关资料。
6.报价要求:总费用应当包含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三、最高限价:4.98万元。
四、服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询价前应充分了解本《询价通知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递交报价函将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本《询价通知书》。
3.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丙级及以上。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4年4月4日~2024年4月8日10:00(北京时间)
2.递交询价资料地点: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汉市韶山路五段109号6栋)。
3.供应商需按照本通知书第六条所列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文件递交须在询价截止时间前【2024年4月8日10:00(北京时间)】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未盖章、未密封或标注错误、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报价文件均不被接受。通过邮寄方式进行报价的,以收件人实际收到的时间计算。
六、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三份):
1.提供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符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期限需在有效期内。
2.提供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直接参加报价的不须提供,但须提供负责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
3.提供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丙级及以上相关资料。
4.报价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七、成交标准:
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询价人有权直接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注: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工程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八、合同(详见附件)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汉市韶山路五段109号6栋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838-5101868
附件:附件1 报价函.doc
附件3 建筑垃圾、建筑固废物加工厂回填范围勘察及回填方量测算服务项目合同书.doc
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