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广汉市悦弘文旅有限责任公司调研事项,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市场调研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二、调研事项概况:为切实保障各项目经营期间干杂调味品、副食品及酒水饮料类(以下简称第一大类食材)、鲜肉类(含家禽、猪、牛、羊)、蛋类、奶类及制品类(以下简称第二大类食材)、冻货、腊卤制品及海鲜水产品类(以下简称第三大类)、蔬菜、菌类、水果及摆盘花饰类(以下简称第四大类)需求,保障酒店正常运营,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现拟采购食材及配送服务。
三、供货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一年内合同总金额不超过3132.97万元(第一大类食材总金额不超过608.47万元,第二大类食材总金额不超过1195.9万元,第三大类食材总金额不超过725.52万元,第四大类食材不超过603.08万元,各项目具体预估金额详见附件),合同到期前在原合同主要条款不改变的情况下如考核合格可选择续签,续签不超过2次。
四、货物需求对象:广汉市弘诚金雁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广汉市弘逸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广汉市悦弘文旅有限责任公司德阳分公司、广汉市悦弘文旅有限责任公司向阳分公司、广汉市悦弘文旅有限责任公司金雁街道分公司、广汉市悦弘文旅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广汉三星堆瞿上园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广汉市悦弘文旅有限责任公司三水分公司。(合同分别与各需求对象签订)
五、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
(一)货物标准及要求:
1.第一大类货物标准及要求:


2.第二大类货物标准及要求:

3.第三大类货物标准及要求

4.第四大类货物标准及要求:

(二)配送要求:
1.供应商须有专用配送车辆(不少于4辆),根据配送食材的情况采用冷藏车避光运输。
2.统一标志牌,每日对车辆清洁消毒。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3.配送车辆需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食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配送人员不少于8人,且具备有效的健康证。配送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口罩,身体健康、素质高、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并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5.食材配送需确定专门的配送联络人,且该联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配送联络人员变更须提前通知采购方。
6.采购人安排专人提交采购清单,采购清单在每日18:00前发送给供应商,悦弘文旅公司及金雁街道分公司所需食材在次日7:00以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德阳分公司及向阳分公司所需食材在次日10:00以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剩余需求单位所需食材在次日9:30以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提前1天通知。
7.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数量及重量须与购货单上的数目一致,不得缺斤少两。
8.应急配送要求应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2个小时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9.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人验收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10.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分包及转包。
(1)供应商货物送达后,采购人随机抽取部分样品留样7天。
(2)供应商以采购人采购数量进行配送服务,验收确认配送数量。
(3)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供产品的全部安全责任。一旦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扣除货款。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等相关法律责任。
(4)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临时配送需求,并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拒绝或未按时完成的按500元/次进行赔偿。
(5)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二)其他要求:
1.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无条件换货。
2.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配送人员的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3.在供货期间,供应商必须保障货源充足,如果出现全部断货现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须作出书面说明,不论数量多少断货1天,采购人收取供应商的违约金1000元,全部断货2天,采购人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2000元,连续断货达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都由供应商负责。
4.因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5.具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其剩余保存期不得低于商品原有全部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6.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保证所供食材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规定。
7.数量及质量要求:①采购人验收发现数量(重量)不足的,以实际货物数量(重量)验收登记入库。②采购人验收时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食材供应商所供应食品中的污染物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供应商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因供应商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供应商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
七、费用结算方式:
合同有效期内,结算价格=市场基准价×(1-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市场基准价的确定以询价小组寻出的平均价作为标准,第一大类食材供应方与业主方每季度组成询价小组进行询价,第二、三、四大类食材供应方与业主方每半月组成询价小组进行询价,以德阳市与广汉市大型超市(如邻里生活超市、新胜广佰优选超市、沃尔玛超市等)及德阳市与广汉市农贸市场(如玉泉市场、鼎虹市场、城北综合市场、海湖市场等)、成都大型市场(如海霸王市场、青石桥市场、白家市场等)为询价地点,调取其中三家超市或市场的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价。若仍未能明确价格的品类,则参照淘宝天猫,京东自营或美团三家线上平台,取三家平台的平均价为基准价。
八、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九、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9:00前。
十、本次调研报价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邮寄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地址:广汉市悦弘文旅有限责任公司(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38号602);电子邮箱:3827995762@qq.com。选用现场递交及邮寄送达方式的,其递交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送达的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选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递交彩色扫描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汉市悦弘文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38号602室。
邮 编:618300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9981640840
注:1.自愿参与调研的供应商需根据上述项目信息自行填报报价函(详见附件)并附上营业执照(盖章),报价应遵循市场价格,请勿高估冒算;
2.此次调研仅为了解市场行情,非该调研事项的招采活动。
广汉市悦弘文旅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8日